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站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刻阐释了为什么要推进乡村振兴、如何推进乡村振兴等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举旗定向、领航掌舵。这是一篇指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纲领性文献,为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一、我国“三农”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亿万农民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农业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聚焦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21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突破60%,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2%,主要农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完成9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成为现代农业主旋律。2021年,粮食产量达到13657亿斤,创历史新高;同比增产267亿斤,连续7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人均占有量483公斤,远超世界平均水平。重要农产品供应充足、种类丰富,肉蛋菜果鱼等产量稳居世界第一。我国用占世界9%的耕地、6%的淡水资源,解决了占世界近20%人口的吃饭问题,成就举世瞩目。不管国际形势怎么变化,我们有能力保证14亿多人的饭碗越端越稳、吃得越来越好。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接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确定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并给予倾斜支持,深化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机制、政策举措、机构队伍等衔接有序推进,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年之计在于春。做好春耕备耕工作,事关粮食安全大局。图为2022年3月11日,在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平川镇一工程村6500多亩制种玉米地里,农户们正忙碌着覆膜保墒。求是图片 王将/摄
农村改革全面深化,城乡融合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为主线深化农村改革,形成了一批成熟定型、管根本利长远的制度成果。承包地“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给广大农民群众吃上了长效“定心丸”。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带动广大小农户走上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农村“三块地”改革纵深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民收入实现较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931元,实际增长9.7%,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5:1。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重大进展。
乡村振兴开局良好,“四梁八柱”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重点任务扎实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新产业新业态层出不穷、蓬勃发展。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如期完成,农村脏乱差面貌有了明显改观,村庄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不断发展。乡村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初步建立,农村移风易俗持续推进,农村社会稳定安宁。
二、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方位和战略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农’工作在新征程上仍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的明确要求,体现了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历史方位和战略定位的科学把握,需要从大历史观的角度,准确理解和认识。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回顾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三农”问题始终是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的根本性问题,我们党带领亿万农民实现了翻身解放、解决温饱、摆脱贫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兑现了“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的庄严承诺。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也不能落下农业农村,这是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关系现代化的质量和成色。需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通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让乡村尽快跟上国家发展步伐。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关键之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这么多年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创造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这“两个奇迹”,一个很重要的支撑就是“三农”稳定发展。当前,外部形势复杂变化,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日益增加,更加需要稳住农业这一块、稳住农村这一头,赢得应对风险挑战的战略主动和回旋余地。也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多种功能、乡村多元价值越来越得以彰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也是挖掘农村内需潜力、畅通城乡大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强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与脱贫攻坚相比,乡村振兴是全域、全员、全方位的振兴,从农村贫困地区到全部农村地区,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全体农民,从“两不愁三保障”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可以说对象更广、范围更宽、要求更高、难度更大,是一场持久战。虽然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任务,但也有阶段性目标,中央明确在3个五年规划期内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6个五年规划期内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任务十分艰巨,需要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推进。
三、真抓实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当前,乡村振兴进入全面推开的阶段,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抓主抓重,紧紧围绕中央部署落细落小,确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进展。
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这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当前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正在升级,不仅要吃得饱,还要吃得好、吃得健康,粮食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紧平衡的格局短期内难以改变。必须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大食物观,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从耕地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从传统农作物和畜禽资源向更丰富的生物资源拓展,在确保粮食供给的基础上,保障各类食物有效供给,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
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真正落实到位。耕地重点是保数量、提质量、管用途。数量上,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中央和各地签订耕地保护“军令状”,严格考核、终身追责。质量上,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推进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分类改造盐碱地,提升耕地地力等级。用途上,严格落实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特别是高标准农田“非粮化”。科技上,重点是突破关键瓶颈,扎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加快推动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分区域分品种补上农机装备短板弱项,强化现代农业技术装备支撑。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必须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近年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在山区将零散、异形、坡度较大的土地进行宜机化改造,让“零碎地”变标准田、闲置土地变良田。图为2022年3月14日,通江县铁佛镇中岭村宜机化改造后的土地,进行了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的田园景色。求是图片 程聪/摄
在粮食问题上,不能完全按照比较优势和效益优先的原则来考虑。要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抓粮责任,分解下达年度粮食生产目标,稳口粮、稳玉米、扩大豆、扩油料,实打实调整农业结构,确保扩种大豆和油料取得可考核的成效。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实行党政同责,推动主产区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主销区切实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产销平衡区确保粮食基本自给。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力争做到政策能保本、经营促增效,让农民种粮能获利、多得利。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这是乡村振兴的前提。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虽然实现了脱贫,但发展基础总体上还比较脆弱。要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继续扶上马送一程,狠抓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对于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等重点群体,关键是做好监测帮扶,守住防止返贫的第一道关口。在监测对象上要动态精准,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监测,确保应纳尽纳。在帮扶介入上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住房、义务教育、就业、因灾因病因疫突发严重困难等苗头问题,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将风险解决在萌芽状态。在操作程序上要便捷高效,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等重点地区,要给予倾斜支持,让脱贫基础更加牢固、更可持续。集中力量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持续加大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区融入等后续扶持力度,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图为2022年3月11日,江苏省海安市南莫镇唐庄村春意盎然,景美如画。近年来,当地紧紧围绕“强、富、美、高”新农村的建设要求,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管理,打造“水清、路净、院落美”的生态新农村,人居环境“颜值”得到了极大提升。求是图片 翟慧勇/摄
改变脱贫地区落后面貌,根本出路还是在发展,要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抓住产业发展这个关键,精准选好主导产业,发挥好驻村干部重要作用,加快全产业链开发,促进脱贫产业提挡升级、提质增效。就业是脱贫人口增收的大头,要通过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提升帮扶车间、优化公益岗位等多种方式,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保持稳定。
扎实有序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乡村在食物供给、生态涵养、文化传承等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特色资源和不可替代的功能价值。应充分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乡村产业,大力发展县域范围内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富民产业。同时,科学布局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推动形成县城、乡镇、中心村分工合理的产业空间结构,打造城乡联动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带动农民就地就业增收致富。
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道路、供水、用电、网络、住房安全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基本功能,解决突出问题,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立足村庄基础搞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注重保护传统村落,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充分调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和管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发挥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把“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到实处,加大“积分制”、“清单制”等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应用力度。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式方法,增加精神文化产品供给,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治理力度,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四、健全乡村振兴推进体制机制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
强化乡村振兴责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当务之急是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责任,细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推动建立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发挥好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组织开展省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借鉴脱贫攻坚经验,从责任落实、组织推动、社会动员、要素保障、考核评价、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等方面,推动健全一揽子乡村振兴的推进机制。
理顺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新时代抓“三农”工作就是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阶段两者的内涵、外延基本是一致的,不能机械分开,搞成“两张皮”。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农村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在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拧成一股绳,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不同分工共同予以推进,进一步完善工作协同运行机制,真正形成合力。
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形势更加复杂,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要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增强“三农”工作本领,真正做到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增强系统观念、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善于解决工作中面临的两难甚至多难问题,在多重选择中寻求最优解、多元目标中达成公约数、多方推进中找到平衡点,防止顾此失彼、“按下葫芦浮起瓢”。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在工作理念上,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农民应该干的要尽量交给农民干,政府重点做农民干不了、干不好的事。在工作方法上,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保持历史耐心,目标和标准不要脱离实际定得太高,把握好工作的时度效,宁可慢一点,也要稳一点、准一点、好一点,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