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溶性肥料可分为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等,中国农业行业标准对相关肥料的质量有明确的要求。
(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以氮、磷、钾大量元素为主,按照适合植物生长所需比例,添加以铜、铁、锰、锌、硼、钼微量元素或钙、镁中量元素制成的液体或固体水溶肥料。产品执行标准为NY1107-2010,该标准规定,固体产品的大量元素含量 ≥ 50%,微量元素含量 ≥ 0.2——3.0%;液体产品的大量元素含量 ≥ 500 g/L,微量元素含量 ≥ 2——30 g/L。
(2)中量元素水溶肥料,由钙、镁中量元素按照适合植物生长所需比例,或添加以适量铜、铁、锰、锌、硼、钼微量元素制成的液体或固体水溶肥料。产品执行标准为NY2266-2012。该指标为:液体产品Ca ≥ 100 g/L,或者Mg ≥ 100 g/L,或者Ca+Mg ≥ 100 g/L;固体产品Ca ≥ 10.0%,或者Mg ≥ 10.0%,或者Ca+Mg > 10.0%。
(3)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由铜、铁、锰、锌、硼、钼微量元素按照适合植物生长所需比例制成的液体或固体水溶肥料。产品执行标准为NY1428-2010。该标准规定,固体产品的微量元素含量 ≥ 10%;液体产品的微量元素含量 ≥ 100 g/L。
(4)含氨基酸水溶肥料,以游离氨基酸为主体,按植物生长所需比例,添加以铜、铁、锰、锌、硼、钼微量元素或钙、镁中量元素制成的液体或固体水溶肥料,产品分微量元素型和钙元素型两种类型。产品执行标准为NY1429-2010。该标准规定:微量元素型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的游离氨基酸含量,固体产品和液体产品分别不低于10%和100 g/L;至少两种微量元素的总含量分别不低于2.0%和20 g/L。钙元素型含氨基酸水溶肥料也有固体产品和液体产品两种,各项指标与微量元素型相同,唯有钙元素含量,固体产品和液体产品分别不低于3.0%和30 g/L。
(5)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是一种含腐植酸类物质的水溶肥料。以适合植物生长所需比例腐植酸,添加以适量氮、磷、钾大量元素或铜、铁、锰、锌、硼、钼微量元素制成的液体或固体水溶肥料。产品执行标准为农业行业标准NY1106-2010。产品标准规定,大量元素型固体产品腐植酸含量分别不低于3%,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20%;大量元素型液体产品的腐植酸含量不低于30 g/L,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200 g/L;含腐植酸微量元素型固体产品的腐植酸含量不低于3%,微量元素含量不低于6%。
(6)其它水溶肥料,不在以上5种水溶肥料范围之内、执行企业标准的其他具有肥料功效的水溶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