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通榆县公安局侦破一起涉及三个乡镇、受害群众93户、种植面积6000余亩、直接经济损失达450余万元的销售伪劣“四粒红”花生种子案。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其中刑事拘留5人,两人取保,1名犯罪嫌疑人被上网通缉。
调查取证,警方兵分两路瞄准“四粒红”
2017年11月6日,通榆县公安局接到县农业局和畜牧业局移送一起涉嫌销售伪劣种子案件:向海乡、乌兰花镇、兴隆山镇等93户村民购买了假冒伪劣“四粒红”花生种子,种植面积达6000多亩,老百姓损失极其惨重。通榆县公安局党委对此案高度重视,指定由治安大队受理此案,并抽调开通派出所民警组成专案组。
11月13日,专案组分为两组分别到被害人所在地取证,通过专案组加班加点的工作,仅用一周时间就完成了93户被害人的询问笔录工作。面对大量的数据,专案组成员通过梳理,列出“四粒红”假种子被害人损失汇总及案件情况梳理表,使杂乱无章的被害人材料变得井井有条。
连夜出击,迅速抓捕嫌疑人一人逃匿
2017年11月28日,通榆县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认定报告书出炉,结论是通榆县93户农民种植假“四粒红”花生种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50余万元。
当晚,公安局党委专门给专案组召开了会议,研究抓捕方案,由于抓捕涉及3个乡5个屯,抓捕组决定分两组进行,一组对向海乡四井子村张某金夫妇、富国村三家子屯张某宝、向海乡创业村周某琼4名嫌疑人进行抓捕,另一组对乌兰花乡双龙村西双屯杨某祥、新兴乡宏源村项某忠、郑某红3人进行抓捕。当晚张某金夫妇、杨某祥、郑某红等4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由于张某宝、周某琼两名嫌疑人在外打工,在专案组的督促下,两人回来自首,而项某忠却不知所终,被上网通缉。
纷纷落网,一嫌疑人涉案金额1200万
经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开始拒不承认不法事实,更有甚者声称所卖的不是花生种子,而是花生米。但在大量的证据面前,4名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最终被突破,如实交代了事情经过。
经过工作,从松原市警方传来消息:主要犯罪嫌疑人项某忠已于2017年8月3日,因销售伪劣种子被松原市前郭县警方刑事拘留;同时获悉,项某忠涉案金额高达1200余万元。
由于王某强逃匿,专案组随即将王某强上网通缉。后经侦查,王某强同样因销售伪劣种子已被内蒙古自治区科右中旗警方上网通缉,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什么是假种子和劣种子?
新《种子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下列种子为假种子:
(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品种种子的;
(二)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或者没有标签的。
下列种子为劣种子:
(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三)带有国家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
购种不弄懂它会吃亏
通过标签识别假劣种子:
购买种子,辨别种子真假,第一道门槛就是通过标签。按新规,2017年1月1日起,市场上流通的种子应该全部采用新的标签,审定、登记情况、生产经营许可证等信息,标签都应该有清晰的标注。辨认标签,种子使用者要熟悉新标签模板。可扫描二维码获取品种相关信息。
第一,购买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的种子。农民朋友只要看标签,就能知道是国审还是省审定的品种,从而确定能否在当地种植。
第二,要选购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和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的种子。正规的种子标签上,都必须标注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和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没有编号的即为无证生产种子、无证经营种子。这样的种子没有保障,农民朋友不能盲目购买。
除以上购种注意事项外,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要到信誉好的销售单位购种。“三证一照”俱全的单位销售的种子质量可靠些。所谓“三证一照”就是指种子部门发的生产许可证、种子合格证、种子经营许可证、及工商行政部门发的营业执照。
2、品种搭配、因地选种。因地制宜选择真正合适的种子,不要一味追求新奇品种。与经销商充分交流,了解种子特点,选购最适合在当地种植的品种。
3、购买时向经销商、零售店索要发票,并核对发票的印章与经营单位的名称是否一致。如购买大批量种子,要封存留样,保存包装袋,以便出现问题时作为直接的索赔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