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红古区红古镇红古村贺先生在金砂台的自留地要被政府收回,地里还栽着桃树、李子树等经济林,但被要求限期清除,损失重大,“说收回就收回,这地里的损失谁来承担?”
土地要被收回村民只好挖掉果树
贺先生在金砂台的自留地里,桃园里有七八个人正在挖树,这些桃树正值开花期,直径10多厘米。“这是我雇来的人在挖桃树。挖一棵树的工钱是50元,而我当初栽这些树的时候,一棵桃树苗就是40多元,今年春季光修剪就花费4000多元。”贺先生无奈地说,他在自留地栽的这些经济林还没见到效益就要被挖,损失谁来承担? 贺先生是红古镇红古村村民,全家5口人,按政府规定应租赁土地10亩,但他家实有耕地面积21.3亩,应退回耕地11.3亩。
4月20日,红古镇政府向他下发了限期退回国有土地的通知,逾期不退回耕地将由相关部门清除地上附着物,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贺先生说,今年前他在4.5亩的自留地里栽了桃树、杏树和李子树330多棵,杏树已经挖了。桃树栽了7年了,开始结果才3年,因此收入不多,但是前期投入很大,现在挖掉,这几年的收入算是没有了。
“政府会考虑给农户一定的经济补偿”
2014年,红古区政府决定将金砂台耕地整体转让给兰州鑫源天然气农业公司,作为科技农业开发使用。“对于耕地里有桃树等经济林的,在全部退回耕地后,政府会考虑给农户一定的经济补偿的。”金砂台国有土地管理办公室火副主任说。
村民铁女士家的土地全部被流转给了鑫源天然气公司,按照规定,她家可以按照人均2亩的标准租赁划拨出来的国有土地作为口粮地。“我已经2年没种地了,从2014年5月开始就天天跑土地的事儿,也没法出去务工。”铁女士说,租赁土地时无力承担地里的附着物费用,“农户没有什么钱,银行贷款也贷不下来”。
火副主任说,退回国有土地是按照“无树——小树——大树”的原则进行的,即无树的地优先退,地里树苗还没长成的次之,实在没办法再退已有所收成的土地。从2014年开始,镇政府一直在做农户的思想工作,在退地人和要地人之间进行协调,目前剩下2户还没有退回应退土地。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金砂台农户土地不均现象严重,有的农户多达二三十亩,有的农户却没有土地。为确保金砂台农户基本生活,红古区政府将从原有国有土地中划出部分土地,作为口粮田租赁给农户耕种,租赁土地由金砂台国有土地办公室统一管理。火副主任还说,这一决定是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的,也能起到土地分配更加公平、保证农户基本生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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