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到5户菜农组成一个单元,自愿互相担保,签订承诺书,承诺不使用禁限农药,按照标准组织蔬菜生产。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责任共担。”在有“山东南菜园”之称的兰陵县向城镇朱村,村党支部书记宋体申告诉笔者。
兰陵是蔬菜产业大县,常年蔬菜种植面积110万亩以上,蔬菜年产量390多万吨,农民收入的60%来自蔬菜产业。近年来,兰陵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不断健全完善标准、监管、检测和追溯“四大体系”的基础上,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探索推广“联户担保、菜农自治”监管新模式,走出了一条有兰陵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之路。
健全监督“四大体系”
近年来,兰陵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着力健全了标准、监管、追溯和检测“四大体系”。
标准体系方面,兰陵制定了50多项农产品标准化操作规程,推进蔬菜产业标准化生产,实现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国内国际两个标准两个市场向一个标准一个市场转变”的发展目标,全县35万亩大蒜和5万亩牛蒡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GAP认证,24种农产品获得国际质量认证,48家农产品出口企业通过ISO、HACC、PBRC等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三品一标”认证产品达到257个。
监管体系方面,兰陵完善了县级农安办、乡镇农安中心、村级农管员三级联动的监管网络,落实了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实行农药经营告知和条码化管理,整建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限用高毒农药。
检测体系建设上,兰陵建设了县、乡、企业三级监测网络,现有省级检测中心一处,配备了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先进的检测设备;乡镇和企业检测室86个,速测设备112套,基本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全覆盖。
追溯体系方面,兰陵推行农产品产地证明和二维码追溯标识制度,依托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平台,建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安装了监控探头、检测设备、二维码打印设备和农产品追溯系统。
变“受管”为“自管”
作为生产主体的农民,一直处于“被动受管”的状态,兰陵从2014年起开始探索让农民“主动自管”的方法。
在向城镇谢村,菜农谢平成笑言:“以前,咱也说种安全蔬菜,但都是被动服从,很少主动考虑。2014年,俺根据合作社要求,和4户邻居互相担保,承诺按照标准种菜。打那儿起,大家伙儿心里始终悬着这根弦,互相交流也多了,毕竟一家出了事,大家伙儿都遭殃。”
2014年,兰陵将金融领域的担保理念植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向城镇率先探索。利用村庄和基地(合作社)与菜农关系密切的优势,按照“农户承诺、联户担保、合同约定、专人监管”的原则,菜农3到5户组成一个“联户单元”,相互签订担保协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调动了菜农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了一个严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2015年,兰陵总结向城镇试点经验,因村制宜,分类管理,实行质量安全自愿连片联保,在全县推广了“联户担保、菜农自治”监管模式。目前,全县菜区乡镇已经完成监管模式全覆盖,其他乡镇正在有序推进,合同协议签订率60%以上。
“菜农自治”新理念
兰陵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主任张贵彬详细介绍了“联户担保、菜农自治”监管模式的做法。
因村制宜。有合作社或基地的村居(社区),由合作社或生产基地与农户签订安全责任书和担保协议;没有合作社或基地的村居(社区),由村委会与农户签订责任书和担保协议。村主任和合作社(基地)负责人负总责,各村农管员具体实施。农户按就近原则,自由选取3到5户作为一个联户担保小组,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分类编号。将所有大小弓棚位置、面积、种植类别、产量、销售市场、隶属合作社等信息录入电脑,再以合作社、村居为单位,按照地块、棚菜种植方向,对菜棚依次编号,统一建档,规范管理。
联户担保。依据合同和承诺书内容,农户履行“不使用国家违禁农业投入品,按照生产操作规范种植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等责任。单元内任一农户一旦违约,或者蔬菜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担保户将受到连带处罚,镇里也将进行重点监督。
公开公示。合同签订后,在合作社、基地和集中种植区域内,统一安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示牌》,对种植面积、棚数、品种、监管人、监督电话进行公示;每个棚头张贴棚主姓名、编号、品种等内容,接受监督。
张贵彬说:“监管变成了一个个定位准确的‘担保单元’,强化了生产者主体责任,提高了监管工作精准度,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