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262号建议的答复(精编版)
万连步等8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肥料管理专业法律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肥料监管、肥料产业还存在一些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肥料立法滞后、肥料管理制度不健全、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等。
一、尽快启动肥料立法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积极开展肥料立法有关工作,推动《肥料管理条例》制定出台。
一是从肥料管理整体工作入手,统筹规划肥料登记管理;
二是研究建立肥料登记目录管理、肥料登记审批、肥料标签标识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三是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强化执法管理,切实加强证后监管。
二、建立科学的肥料管理体系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理清肥料立法思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给料管理体系。通过肥料立法,明确肥料管理牵头主管部门,明确各参与部门的管理职责。
从肥料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监管等环节出发,设置管理制度,依法把好肥料产品准入关、安全生产质量关、市场监督秩序关、科学施用有效安全关和风险管控、事故处置关。
三、简政放权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当前行政审批改革要求,积极推动将肥料登记纳入部行政审批大厅,推行肥料登记网上审批,制定并发布肥料登记审批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肥料登记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和透明度,方便申请人办理。
同时,加强肥料监督抽查,净化肥料市场,维护合法企业和农民的利益。
感谢你们对肥料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